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1. 制定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先后对广大教师提出“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的标准和期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必须着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的力量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
2. 制定的依据。《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主要依据《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制定。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1. 制度设计:《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七项机制):一是师德师风教育机制,主要明确和规范师德师风教育的重点内容、教育方式方法、开展教育的重要时间节点等。二是师德师风激励机制,主要明确和规范教师表彰奖励、师德典型选树宣传事项。三是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主要明确规范师德考核重点制度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四是师德师风失范惩处机制,主要明确和规范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罚、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五是师德师风监督机制,主要明确和规范师德师风监督办法、监督重点等内容。六是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机制,主要明确和规范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减轻教师不合理负担、落实教师待遇等方面的要求。七是师德师风建设领导机制,主要明确和规范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立的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措施。
2. 内容要求:《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中对教师(自然人)和学校(法人)在遵守师德师风有要求、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方面的义务以及保障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力等方面的内容。《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没有对上位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细化和创设性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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