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在漳州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特殊人才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个人及先进办学单位、品学兼优学生项目;资助新办学校和老校改造与提升项目;资助教育优秀人才培养和引进项目;资助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师资培训项目;资助贫困学生、贫困教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