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漳教法〔2024〕62号)精神,2024年11月下旬,市教育局以“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市属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事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了漳州一中(西湖校区)、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漳州市实验幼儿园等三所学校为检查对象。检查主要通过查阅台账、现场察看、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情况
本次被抽检学校都能够重视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规范化管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机构比较健全。校园内师生都能以标准的普通话作为第一语言,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均达到规定等级。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常规管理中。学校注重实践,强化训练,努力促使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要求成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联合少先队开展“校园文化节”“啄木鸟在行动”等多样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少先队员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用字用语的规范自查工作中,推动学生的用语用字规范。漳州市实验幼儿园在语言文字工作中重视对教师培训、园所文化、班级布置等。在环境创设上,将“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宣传标语展示于醒目位置。不定期对园里公共场所及各班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等进行用字规范巡视检查,在内外行文、宣传资料上做到用字恰当准确规范,以发挥环境对教师、幼儿、家长的潜移默化作用。
存在问题:漳州一中(西湖校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有待加强,在提供的书面材料中出现标点符号使用错误、行文格式和印刷排版不规范、层级序号混乱等现象,学校未见醒目的教育教学规范用语用字方面的宣传标语,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不够。
三、工作建议
各学校要进一步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学校要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用语用字的规范性。
请各学校认真对照此次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标准化。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