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教综〔2022〕40号)要求,按照“县级评估、市级审核”原则,在学校自评、县级评估申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抽查,并依据专家组审核和抽查结果,拟确认诏安县新径小学等205所学校为“乡村温馨校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向市教育局初幼教科、中教科反映。联系电话:2063941、202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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