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法〔2016〕3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6〕10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漳教法〔2024〕62号)文件精神,漳州市教育局于2024年11月以“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事项抽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具体抽查对象为市直中小学校总数(含公、民办学校)按5%以上比例随机抽取产生的学校、县(区)公办高中学校总数按5%以上比例随机抽取产生的学校、县(区)民办高中学校总数按5%以上随机抽取产生的学校。
1.市直中小学校(含公、民办学校):
(1)公办小学:龙师附小。
(2)民办小学:漳州艺术实验学校。
(3)公办初中:漳州市华侨中学。
(4)民办初中:漳州艺术实验学校。
(5)公办高中:漳州五中。
(6)民办高中:漳州实验高级中学。
2.县(区)公办高中学校:程溪中学、南靖四中、高新一中、龙文一中。
3.县(区)民办高中学校:华安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
二、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班级学生人数;检查市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新生花名册、学校在校生花名册;核查学籍系统等。
三、检查结果
有个别学校存在与外地市集团内学校学生交流现象、有些学校存在学生请假人数较多现象,有些学校招生工作和学生考勤管理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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