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中小学、特教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推进“双减”政策,探索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堂教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漳教初〔2025〕20号),拟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漳州市小学、特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第一、二场漳州市小学、特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请各县(区)教育局积极组织人员观摩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案
第一场: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平和专场)
第二场:特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中小学普特教融合教育专场)
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2。
二、活动安排
观摩课堂教学、研讨课堂教学策略、参加学科专题讲座等。
三、参加对象
1.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相关人员;
2.漳州市省级教改基地校、候选校、备选校校长;
3.各县(区)特教学校校长、特教班负责人、融合校校长或负责人代表等;
4.参加观摩学习的学校代表;
5.其他特邀嘉宾。
具体参会人数按照附件中的分配名额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严把课例和讲座质量关,实行层层审核签批制度。观摩课须经过多次磨课,由执教者所在学校教务处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县(区)学科教研员或初教股负责人层层审核把关签名确认(市直学校参照执行);讲座需主讲人所在县(区)教育或教研部门盖章。承办校须汇总各观摩课、讲座审定表(附件3,PDF格式),于活动前一周报送至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2.为扩大开放活动的覆盖面,承办校需做好线上直播,及时发布直播二维码,请各地各校转发并组织线上观摩。
3.各承办单位要邀请外地市或本市知名专家进行现场点评指导,互动交流,确保活动成效。专家交通费、食宿及劳务费由承办校依据相关规定支出。
4.请各地于规定时间将县(区)观摩人员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指定邮箱并做好组织工作,参加(观摩)人员食宿和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5.此次开放活动的观摩课视为市级公开课,讲座视为市级讲座,相应公开课的指导教师认定为市级公开课指导教师。
6.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承办校须将开放活动情况(含:活动报道和总结,公开课教学课例的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讲座材料等)打包报送市教育局初幼教科,邮箱:2063941@163.com,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96-2063941。
附件:1.2025年漳州市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方案(平和专场)
2.2025年漳州市特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方案(中小学普特教融合教育专场)
3.漳州市 教育教学开放活动观摩课(讲座)审定表
4.观摩人员汇总表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