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市属各中职、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市级和市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二、三年级和小学高年段(四、五、六年级,下同)的学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以上方可参评。“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和小学高年段的班级。市直级评选范围仅限市属中职、中小学校;市级评选范围为全市中职、中小学校。参评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需在本学年或上一学年荣获相应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评选标准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择优逐级推荐的原则。
1.“三好学生”标准。品行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学习能力突出;关心集体,关爱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含)等级。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学校学生会主要干部或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学生,在积极主动组织和承担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群众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标准。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整体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氛围浓厚;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超过95%。
个人只能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中的一种。
三、名额分配
1.各县(区)和市属学校评选指标分配见附件1—2。
2.各县(区)在统筹安排各类先进名额时,按照城乡学校布局情况制定科学的名额分配方案,有特教学校的县(区)可参照市级做法,将特教学校名额单列,注意扩大先进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指标总数6:4的比例分配,各县(区)和市属学校可根据实际对本地本校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作适当调整,但两者的总名额不得超过分配的指标总数,小学、中学、中职之间名额不得互相调剂。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班级学生推荐、年段教师会议提名、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公示的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名单须在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情况要写在《登记表》的“学校意见”栏内。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对象应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3、4)一式一份并签章。《登记表》中的综合评价等级/成绩、主要事迹栏分别由校教务处和班主任填写并签名,以示负责。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字迹端正。各县(区)所属学校填写完整后由所在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思政科,市属学校直接报送思政科。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分别汇总花名册(见附件5、6,一式一份),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zzsz760@163.com,纸质版与《登记表》一同报送。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林毅,电话:2032760。
附件:1.2025—2026学年市级评选名额分配
2.2025—2026学年市直级评选名额分配表
3.市级/市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市级/市直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市级(市直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6.市级(市直级)先进班集体花名册
漳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