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各市直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闽新出〔2019〕20号)、《福建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闽教基〔2023〕2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26〕20号)精神,漳州市教育局遵循“公平、公正、规范、保密”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对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进行推荐选用,并向社会公示公告结果。现将《漳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为提高教辅适配性,我市从省级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根据各县(区)、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分类推荐选用A、B两类教辅材料,从2026年秋季开始,我市中小学校按照“一科一辅”要求从A、B两类教辅材料匹配分类进行征订,不得跨类征订。2026年秋季以后新增学校或分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匹配申请,需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实行。从2026年秋季新学期起,我市所有中小学校各年级必须同时分类使用本《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征订本《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二、规范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流程
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征订情况的审核把关和过程监控,进校教辅征订全部通过“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进行,要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平台统一征订、学校统一代购、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教辅代购资金管理的通知(试行)》规定,规范教辅代购资金收支管理,严禁利用教辅征订谋取私利。教辅征订单须经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当地教辅材料发行单位,确保开学前到书。
三、实行进校教辅征订校长负责制
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所征订进校教辅材料须经过教务处审核后,报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领导小组审定,由校长负责审批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每个学期使用的进校教辅材料书目、数量、价格、出版社等信息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地各校在征订过程中应将征订材料保存备查。
四、其他要求
1.列入本《推荐目录》英语学科的听力音频、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学科毕业班总复习辅导用书的时事政治材料,相关出版单位将通过其单位门户网站提供,供师生免费下载使用。
2.各校使用的版本应保持相应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各地要对本区域的进校教辅材料实行跟踪管理机制,掌握各校教辅使用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市教育局后上报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反馈相关出版单位进行修订,促进编写质量提高。
附件:1.漳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2.漳州市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分类使用学校名单
3.漳州市初中进校教辅材料分类使用学校名单
4.漳州市高中进校教辅材料分类使用学校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26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