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公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18〕91号)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市属各公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要尽快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科、人事科。联系人:柳耀强,电话:2032760,邮箱:zzdyk2032760@163.com。
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漳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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