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扶贫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经信委,市属各高职院校:
为确保全面完成精准脱贫“三千”工程,经研究,决定对精准脱贫“三千”工程相关工作补充调整如下:
一、关于“三千”工程资助对象
根据市属5所高职院校2018年招生实际情况,在完成“三千”工程第一阶段招收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云霄、平和、诏安三个贫困县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把“三千”工程资助对象扩大到其余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经济困难学生,有关审核程序、条件和资助资金与三个贫困县补助困难学生的做法相同,实现惠民政策全覆盖。
二、关于学生就业选择
“三千”工程资助对象毕业后,如果资助对象有更好的就业选择,未到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企业就业,要充分尊重学生就业意愿给予支持,不收回已发放的减免学费资助经费。
三、关于就业帮扶服务
为实现贫困家庭“一人工作、全家脱贫”的目标,市人社局、经信委和国资委要精准做好征集至少1000个岗位(重点企业、好企业)工作,坚持精准就业扶持,专业岗位对口的原则,选择好与市属5所高职院校学历和专业相对应的岗位,并允许师范类、医药卫生类学生双向选择就业意向。
四、关于“三千”工程跟踪服务保障
积极建立健全“三千”工程后续跟踪服务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要建立“三千”工程跟踪台账;市人社局要做好贫困学生毕业后就业服务;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各学年资助资金;各高校要做好资助资金管理,及时发放到位,教育引导受资助学生珍惜“三千”工程惠民政策,并化为学习动力,奋发读书,努力取得一技之长,回馈社会。
各单位、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实施精准脱贫“三千”工程,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作配合,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既定目标。
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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