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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观摩漳州市首次特殊教育学校和2023年第二场普通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

漳教办初〔2023〕73号

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市教科院,漳州市阳光学校: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体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8〕96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漳教初〔2023〕57号),我市拟组织开展首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和2023年第二场普通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首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场次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12日—15日;

活动地点:漳浦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普通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场次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20日—22日;

活动地点:闽南师范大学漳州台商投资区附属小学(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

二、活动内容 

教育教学改革研讨、课堂教学观摩、学科讲座等。

三、活动方案 

详见附件1、2。 

四、参加对象 

1.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教工作人员、特教资源中心负责人; 

2.市教科院、县(区)教研部门初教分管领导,学科教研员; 

3.各校相应学科教师代表; 

4.主办校的共建校、特邀校代表;

5.各特教学校校长和特教班负责人(参加12月13日全天特教活动)。 

五、名额分配 

(一)首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场次

芗城、龙海、漳浦、诏安、平和、云霄各选派8人参加;龙文、长泰、东山、南靖、华安、台商投资区各选派6人参加;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漳州高新区、古雷开发区各选派4人参加,漳州市阳光学校每学科各选派1人参加。

(二)普通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场次

线下:芗城、龙海、漳浦、诏安、平和、云霄各选派15人参加;龙文、长泰、东山、南靖、华安、台商投资区各选派12人参加;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漳州高新区、古雷开发区各选派8人参加,选派人员要求涵盖所有涉及学科。市直各小学每学科各选派1人参加。

线上:届时发布直播二维码,请及时转发各地各校。

六、其他事项 

1.本场开放周活动的观摩课及讲座视为市级公开课和市级讲座,务必严把课例质量。相应公开课的指导教师,认定为市级公开课指导教师。 

2.请各地提前一周将观摩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指定邮箱并做好组织工作。 

3.参加(观摩)人员食宿和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邀请专家的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承办学校负责报销。


  附件:1.漳州市首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方案

     2.闽南师范大学漳州台商投资区附属小学(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市级教育教学开放活动方案

     3.观摩人员汇总表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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