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市直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为做好2024年秋季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芗城区六个街道[指东铺头、通北、巷口、西桥(划归高新区除外)、新桥、南坑街道,下同]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学校 (区块) |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 |
漳州一中碧湖校区 |
漳州八中 (外国语类) |
第一学区块 |
第二学区块 |
第三学区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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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八中 |
玉兰 学校 (区属) |
漳州 三中 |
漳州 侨中 |
漳州 二中 |
漳州 五中 |
漳州 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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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人数 |
920 |
320 |
100 |
615 |
495 |
1320 |
800 |
585 |
550 |
550 |
(二)报名和录取办法
1.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含回漳生)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1日),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发布。
(1)漳州第一中学芝山校区、碧湖校区录取办法: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漳州市第八中学外国语类录取办法: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按语言类专业素质测试进行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3)其他公办初中录取办法: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学区块填报志愿(毕业小学未纳入“多校划片”的,则根据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所属学区块填报志愿)。采用“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多校划片”学区块划分见附件1)。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若学区块内小学毕业生总数超出学区块内初中招生计划总数,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区块初中校就读。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参与摇号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市直公办中学就读。若市直公办中学学位不足,超额生源由芗城区教育局妥善安排到区属公办中学就读。
2.芗城区六个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芗城区六个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根据《芗城市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积分”录取(片区初中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积分录取完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后,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
市直公办初中招收随迁子女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招生原则,未被市直公办初中录取的随迁子女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3.台港澳侨学生报名登记和录取办法
台港澳侨学生持“通行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台港澳侨学生录取办法参照芗城区六个街道户籍生。
4.征地协议生报名登记和录取办法
征地协议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根据协议内容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申请表、入学协议书、居(村)委会证明、承诺书、现户籍和原始户籍佐证材料等]。征地协议生按协议优先录取。
漳州市第三中学、漳州市华侨中学征地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市第八中学、漳州市玉兰学校征地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区属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关协议校于7月15日到市教育局初幼教科领取征地协议生材料进行复核,7月19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市教育局。
5.优抚对象申请入学和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规定向漳州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市卫健委等相应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符合电脑随机派位要求的优抚对象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学位情况和优待照顾政策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就读,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审核后,于7月3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复核。
(三)日程安排
具体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中,弟弟(妹妹)在符合市直公办中学初一年级招生条件下,如有哥哥(姐姐)在市直公办中学就读,可依家长意愿,选择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就读的其中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二、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原则
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直公办小学按施教区招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学校 (校区) |
漳州市实验小学 |
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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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校区 |
腾飞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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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 人数 |
270 |
360 |
360 |
(三)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具体如下:
1.施教区内生源
(1)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A: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户口簿、②不动产权佐证材料。
B: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佐证材料;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下同)无房产证明(可委托学校取证)。
C: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完成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市管公房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
“不动产权佐证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报名时所提供的房产与其他非适龄儿童直系亲属共有的,其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户籍和房产相关材料须在网络报名前取得。
(2)报名途径
7月19日—21日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https://zzzsgl.fjzzedu.cn)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携户口簿、不动产权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6日—27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
2.台港澳侨学生
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台港澳侨学生,可携相关材料于7月26日—27日到相应的市直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3.优抚对象申请入学和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的部队现役军人(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漳州市实验小学招收25名,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收45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规定向漳州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市卫健委等相应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学位情况和优待照顾政策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就读,经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
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审核后,于7月3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复核。
(四)招生日程
7月19日—21日,学生网络报名;
7月22日—25日,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7月26日—27日,学校现场补报名;
8月10日前,复核报名信息;
8月中下旬,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学校须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实际居住情况”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核查工作。
2.具备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儿童入学当年若遇学位已满,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
3.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中,弟弟(妹妹)在符合该校施教区招生条件下,若遇施教区生源溢出,如有哥哥(姐姐)在该校就读的,可依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4.芗城区教育局要对市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之外的生源(含随迁子女),做好接收和安置工作。
三、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施教区范围内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详见《漳州市阳光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四、组织实施
(一)为确保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漳州市教育局成立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二)本通知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1.“多校划片”学区块划分
2.2024年漳州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抚对象申请表
3.2024年漳州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抚对象汇总表
4.2024年漳州市直公办中学初一年级招生日程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