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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漳州市首批学前教育集团的通知

漳教初〔2024〕189号

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幼儿园: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集团化办学提质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市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决定组建首批市级学前教育集团,具体名单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集团名称及成员

集团名称:漳州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龙头园:漳州市实验幼儿园

成员园:漳州市芗城区实验幼儿园(东铺头园区)

    华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南靖县山城中心幼儿园

集团名称:漳州市幼儿园教育集团

龙头园:漳州市幼儿园

    漳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成员园:漳州市龙海区直机关幼儿园

    漳州市龙海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漳州市台商区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集团名称:漳州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

龙头园:漳州市机关幼儿园

成员园:漳州市芗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云霄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诏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工作要求

1.各教育集团要根据《漳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聚焦目标,创新工作,市教育局将定期对集团内部管理、办学行为和成效进行视导和评估。

2.各教育集团于10月20日前要召开集团内部研讨会,并于10月30日前提交本集团三年行动规划。

3.纳入首批市级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属地集团成员园的办学情况,支持园所参加集团教科研活动,协调解决园所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成员园在集团化办学中获得高质量发展,按计划创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漳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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