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市属有关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现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法〔2016〕3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6〕10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教综〔2016〕186号)要求,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抽查项目
1.中小学规范办学监督;
2.市属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3.民办学校年检;
4.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二、实施计划
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本次随机抽查对象包含市直学校和部分县(区)教育局及辖区学校,检查对象及检查组成员,由市教育局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教综〔2016〕186号)要求,从监管对象名录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检查步骤
(一)学校自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学校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检查事项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教综〔2016〕186号)要求,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同时积极运用“闽执法”平台,做到行政检查应录尽录,当场录入。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发起科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与相关部门、委局相关科室共享,并通过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业务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单位或学校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自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找出“病因”,认真整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二)随机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
附件:2025年度漳州市教育局双随机检查计划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