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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诏安立兴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

漳教审〔2025〕125号

漳州市诏安立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诏安立兴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诏安立兴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诏安立兴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一)学校名称:诏安立兴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诏安立兴高级中学)

(二)学校举办者:漳州市诏安立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王樑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高中

(五)学校性质:营利性民办学校

(六)办学地址:诏安县深桥镇工业园区B区丹诏大道89号

(七)办学规模:最大规模不超过2400人

二、相关要求

请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学校设立后,归属诏安县教育局管理,招生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招生现行政策要求执行。

学校要加强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品位办学方向,在办学定位、师资配备、校园管理、特色与质量等方面下功夫。加大办学投入,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所需各项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特此批复。


漳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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